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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厨房漏水,通过我家又漏到楼下,责任明确,是我楼上责任.但楼上总找我,怎么办.可以不用理会吗

损害赔偿 2019-05-31 18:0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查清情况后,如果楼上漏水的原因实为楼上邻居的原因造成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自己掌握的情况,向楼上或邻居讲清情况,提出修补要求及修补期间对自己造成损害的赔偿问题。
    如果楼上邻居不配合或不及时修补的话,受损业主可根据《民法通则》第83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将争议提交到法院处理。
    当楼上邻居不理会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以先自己请施工队进行修补,所花费的费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再通过法院要求楼上邻居进行赔偿。
    并且,当楼上邻居不主动进行赔偿时,受损害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1、楼上漏水,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作为漏水房屋的所有权人,对漏水房屋负有管理义务及使用权利,对此肯定需要承担责任,如果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对漏水亦负有过错,应当由楼上的房屋所有权人及第三人或第三及第四人共同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赔偿原则为,优先恢复原状,如果无法恢复原状,则应在确认损失范围的情形下,根据损坏财物的最初购买价格,综合考虑其使用时间予以折价赔偿。
    2、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存在过错的,侵害人有权要求减轻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06条、117条、130条、13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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