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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河北邯郸的,非农业户口,·生弟二胎没办准生证,现在已上户口,镇上说违反计刬生育,要罚款,怎么办。

继承 2019-07-10 09: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违反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以市或者区、县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基数计征。居民年实际收入高于上述规定基数的,以其年实际收入为基数计征社会抚养费。
    具体的二胎政策建议可以到当地计生部门咨询了解。

  • 准生证,是县级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根据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的夫妻经批准准予其生育的法律文书。 2016年实行二孩政策以后,大部分地区已经取消准生证办理而改为生育登记的,不符合国家政策出生的小孩,是无法补办准生证的,具体需要缴纳的社会抚养费需要咨询当地计生部门为准。
  • 根据我国现行妇女保护法妇女在哺乳期间不能解出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主要是为了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保护其在孕期的必需生活条件,即使出现《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规定的过失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的条件,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给孩子上户口不需要提供准生证;婴儿(包括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的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向婴儿父亲或者母亲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并提交以下材料:
    1、出生医学证明;
    2、父母双方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父母结婚证(非婚生的除外)。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当事人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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