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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工伤死亡赔偿咋计算?死者是父亲,他有2个孩子(2个男孩),1个8岁,1个21岁,还有1位71岁的老父亲,老婆身患重症请问工伤死亡赔偿咋计算?死者是父亲,他有2个孩子(2个男孩),1个8岁,1个21岁,老婆身患重症

工伤赔偿 2019-06-14 12: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住院治疗的伙食费由用人单位按当地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支付百分之七十。经批准转往外地治疗时,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本单位按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规定:转院病人的陪护人员的伙食、住宿费,单位应给予合理的负担。具体多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家人陪护的,护理费可按其误工费计算。 营业费的支付须有医嘱,只要合理,法院会酌定。
    如果需要,可来电详谈。
  • 工伤死亡赔偿金的支付
    1、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及供养亲属抚恤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3、根据各省安全生产条例,除上述工伤保险待遇外的死亡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支付。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说明:  
    (一)山西省你要具体到市,以当地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可以从网上搜,也可以问当地劳动部门。如果2011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还未公布,以2010你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乘以6即为丧葬补助金。  
    (二)按照《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部文件)规定,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2、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O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3、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  
    4、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  ……  职工本人工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为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三)中的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1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1810元,据此数据计算,2012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36200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是一个标准。
  • 认定为工伤,死亡赔偿金标准是什么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六十二条、六十四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支付。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倍支付。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人社部《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确定。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费用。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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