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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灵子舞蹈室报了个全能教练班,当初去报名的时候舞蹈室承诺教练班课程里包括了店铺运营指导开店的课程,我也是明确告知我主要想学的是店铺运营,以后是要自己开店的!结果我学了三个月的舞蹈课,现在要求学店铺运营的课程舞蹈室说没有专业的培训!请问这种行为是不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我是不是可以要求退款?结果我学了三个月的舞蹈课,是不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是不是可以要求退款?

消费者维权 2019-08-06 13:1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欺诈消费者的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应当受到处罚并承担责任的行为。
    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 消费权益保护法中规定以下是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条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骗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的销售诱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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