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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工伤9级,如果单位坚持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都应该有哪些赔偿

工伤赔偿 2019-07-24 16: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解除合同的补偿分为劳动合同解除补偿和工伤两个方面。
    一、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
    (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合法的,劳动者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过错的,没有补偿;不具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没有法定过错的,没有经济补偿
  • 1,首先来说,首先确定你说的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是一个什么样的协议,如果只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协议,还是可以申请仲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2,如果是与用人单位就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支付工资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达成的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不存在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的,应当认定有效。
    3,但是如果前款协议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情形,当事人请求撤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所以即使你前的是一个赔偿协议,因为赔偿金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所以你可以以此协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请求认定无效
  •   劳务派遣工一般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即使劳务派遣人员已经在劳务派遣单位有了满十年的劳务派遣工作年限,或者已经签订了两次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不能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被派遣劳动者,尤其是劳务派遣期限较短(少于二年)的被派遣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权。
  • 工伤赔偿有诉讼期限,诉讼时效期间分为三种: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特别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毁的),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为20年。  工伤诉讼适应《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一年诉讼时效期间的规定,属于特殊诉讼。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
    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
    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
    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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