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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xxx买了一套房,在邮政贷款的,贷款合同是签的基准利率再上浮10%,可是到办理抵押时就说要上浮20%,不然就排队放款,我该怎么办?当时我办理抵押时就拿出合同给工作人员看签的是上浮10%,可是合同后面又有说实际按放款时间,第一次贷款,根本不知道这个猫腻,一下子多出几万元,我根本接受不了,怎么办?我在xxx买了一套房,贷款合同是签的基准利率再上浮10%,怎么办?

房产纠纷 2019-06-19 11:1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超出执行期后不还款,可以索要利息,但须另行起诉。
    如果法院判决后败诉人不还款,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申请超过半年无结果,申请执行人可以依法向上级法院申请执行。
    超出执行期后不还款,可以索要利息,但须另行起诉。
    法律链接“《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 用于企业经营的房产抵押其贷款利率根据资质不同,在基准利率会上浮20%以上。一般的贷款年限为五年之内,抵押的贷款额度,一般经营用途的高可以申请到房产估值的70%。
    用于个人消费的房产抵押,利率一般为执行基准利率或上浮10%。
    贷款年限为十年以内(有些可延至二十年)。
  • 签订贷款合同,要注意银行是否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银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银行作为贷款人,其义务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在实际操作中,银行存在着迟延发放贷款和不足额发放贷款的现象。尤其是在先签合同后审批的情况下更容易出现此类问题。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这些都属于违约行为,借款人有权追究银行的责任。
  • 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为贷款的担保,以保证贷款的到期偿还。抵押品一般为易于保存,不易损耗,容易变卖的物品,如有价证券、票据、股票、房地产等。
    贷款期满后,如果借款方不按期偿还贷款,银行有权将抵押品拍卖,用拍卖所得款偿还贷款。拍卖款清偿贷款的余额归还借款人。如果拍卖款不足以清偿贷款,由借款人继续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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