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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一外地人合伙做生意,现因合伙人为骗取我的貂皮大衣,将我骗到外地先是进行殴打,将大衣撕坏后以拿去修补为名占为己有,因发票在此人手中,我后来在皮草店开据了本貂皮由我出资现金购买的证明,请问在法律上是发票有证明力,还是我开据的证明有证明力?如果我开据的购买证明有证明力,那么打人者是否已构成涉嫌诈骗罪?应对他追究什么责任?请问在法律上是发票有证明力,还是我开据的证明有证明力?应对他追究什么责任?

离婚 2019-06-09 08: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来说,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其税率的确定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不足4000元的部分,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部分,就要扣减20%的免征额。
    (2)如果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过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话,还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征收办法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所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再加征五成。
    另外,超过5万元的部分,再加征十成。
  • 一般情况下,刑拘期限是14日。如果涉嫌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最长可以37日。
      对于诈骗案件而言,一般都是涉案面广,涉及的被害人较多,且比较分散,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会用足37天的时间。
    对于诈骗罪而言,关键不在于刑拘要多少时间。
    因为刑拘本身不是一种处罚措施,并不 是刑拘到期后,公安就必须把人放了,对于诈骗案件,只要立案了,除非有明确的证据证明是无罪的,必须立即释放外,正常情况下,刑拘到期后,一般是转为逮捕,这个期限就长了,正常是二个月,而且可以延长。
    换句话说,只要侦查案件的需要,公安机关通过与检察机关的协调,采取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或退回补充侦查的方式,总能借用到时间的,这个时间,大概可以是7个半月,如果再跟法院协调一下,借用一下法院的手续,时间还可以更长。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根据《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和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骗罪。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 有借条,借款人逃跑不构成诈骗罪,属于经济纠纷。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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