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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两家合买的地皮,盖了两套房子,什么证都没有。乙把房卖给我父亲,现在分家,证什么的当地暂时还办不出来也就没法过户或改名。父有两儿一女,我是儿子,问怎么证明房子是我的

是去公证处公正还是立个字据或者还有别的什么方法?如果去公正都需要拿什么手续?是否父子都得到场?多少费用?如果立字据应该怎么写是否还需要找个证人?请详细点回答还是立个字据或者还有别的什么方法?如果去公正都需要拿什么手续?是否父子都得到场?如果立字据应该怎么写

继承 2019-06-29 07: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房屋租赁合同是可以公证的。
      《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 依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司法部《关于调整公证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费[1998]814号  证明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房屋转让、买卖及股权转让,按下列标准收取:  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
    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500001元至元部分,收取
    0.25%;  元至元部分,收取
    0.2%;  元至元部分,收取
    0.15%;  元至元部分,收取
    0.1%;  元至元部分,收取
    0.05%;  元以上部分,收取
    0.01%。

  • 一、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
    三、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 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 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四、其中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 1、老年人尚在世的时候,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其对于其个人财产享有排他性的处置权,任何子女无权干涉。
    2、老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有权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任何人,包括赠与给法定继承权人之外的陌生人。也可以捐赠给国家。子女无权干涉。
    3、老年人尚在世,任何子女无权瓜分其财产,否则将承担相应的侵占他人合法财产的民事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4、老年人尚在世,即便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其合法的财产权亦受法律保护。任何子女或其他人无权瓜分、侵占其财产。其法定监护权人,仅有权对老年人的财产进行监护,不得随意处置其财产,除非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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