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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网吧上网和收银发生争执,继被他伙同网吧内管理和保安殴打 致左手骨折 头部被棍子敲打两下。我们在还没验伤的情况下 在派出所达成协议 打人方支付所有医疗费用 其他费用另算 精神损失费3600. 当时头昏 没看派出所人员写的协议就签名了 但事后家人去询问的时候 派出所人员给予的答案却是包所有医疗费用 事后给3600赔偿。而去医院所有费用都是伤者自行支付 打人者只在事后几小时后给了1180元就再无任何消息 这样的协议能更改吗? 有什么办法能维护伤者的合法协议打人方支付所有医疗费用 派出所人员给予的答案却是包所有医疗费用 这样的协议能更改吗?

劳动纠纷 2019-06-07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方故意致人轻伤,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你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赔偿标准以必要和合理为原则,你可以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你作为刑事案件的受害人,你没有必要请律师。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项目和标准不太清楚就往多往高靠,反正不要交诉讼费。让人代写一份诉状就行了。
  •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医疗费赔偿金额=已发生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预期医疗费用。另外,继续治疗费的计算之所以重要,还在于该部分费用往往在医疗事故全部赔偿费用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 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精神损害赔偿仍然以财产方式作为主要救济手段。
    就广义而言,精神损害赔偿包括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但其中最主要、最基本的救济方式是赔偿损失。
    (2)精神损害赔偿的基本功能仍然是填补损害。
    精神损害赔偿具有多种功能,如补偿功能、惩罚功能、抚慰功能、调整功能,等等,但是作为财产赔偿,其基本功能必然是填补损害。
    就财产损失而言,赔偿的目的完全着眼于填补损害。精神损害是无形损害,绝大多数的精神损害无法用财产的标准加以衡量。但是,确立精神损害赔偿的目的,就是以财产的方式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对受害人精神利益损失和精神痛苦的赔偿,具有明确的填补损害并使该损害得到平复的功能。
    在这一点上,财产损害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虽然有所不同,但就填补损害的基本功能而言,却是一致的。
    (3)我国民事立法明文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方式之一是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的两个条款均规定有"赔偿损失",这里的赔偿损失与该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民事责任方式中的"赔偿损失"系同一概念。
    因此可以理解我国的赔偿损失责任方式包括财产损失的赔偿、人身伤害的赔偿和精神损害的赔偿,这样可以构成一个逻辑分明、层次清楚的完整赔偿结构。既然如此,确认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既有事实根据又有法律根据。
  • 你好,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人身伤害的医学鉴定有争议需要重新鉴定或者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结论,并且由鉴定人签名,医院加盖公章。
    因此,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近亲属对伤情鉴定结论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司法机关一般应当进行重新鉴定,并且对人身伤害进行重新鉴定的,应当在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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