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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在辽源,2007年我将我家的老房子(已经很多年很久,下雨都进水)翻建为现在的砖瓦房,面积扩大了些。因为当初不懂办房产证的程序,我们村的村长领着房管所的一个人过来的,听了我家的情况,房管所的那个人所你先盖吧,我就接着盖了。我问了村里的领导说可以给办房产证,所以后来就把我的材料交到了村上,就一直等。可是现在我们的老村长已经退下来了,我一问才知道,我的房产证还没有办。现在我自己去了房管所问怎样办,他们说要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还说我就是那时候有批件现在也过期了,所以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了?希望能得到你的帮助!万分感谢!现在我自己去了房管所问怎样办,他们说要所在地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的建设许可证和建筑图纸,还说我就是那时候有批件现在也过期了

综合法律 2019-06-09 08: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拆迁补偿中的房子房产证问题,在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当事人申请翻建扩建的房屋时没有及时向房管部门申请产权的登记,没有向规划部门报批等的情况。对于这种情况,首先要由申请规划的部门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一系列的认定。
    如果房屋的建设是合法的,拆迁人应当给予补偿,如果是违章的建筑,则不予补偿。
  •   没有房产证的,该房产就不能作为死者的遗产来处理(要等房产证下来后,才能进行遗产公证继承),也就不存在继承的问题。1,法定继承权是与生具来的,不受外在条件的制约;2,死者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不管有没有房产证,不改变继承人的合法性。
  • 面积如果和房产证不合
    1、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处理。
    2、看其与合同约定面积的比例。低于3%,按合同价格结算。如果少了,应退回多收的房款.
    3、实际面积比合同约定面积多的,误差在3%以内的,超出部分按实际增加的面积计算,由业主补交购房款。
    4、误差在3%以上的,业主只追加3%的房款,3%以上部分由开发商付款。
    5、如果实际面积少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在3%以内的,售房单位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6、误差超过3%,业主有权利要求退房或者按实际减少的面积退款。
  • 所需资料:
    (一)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二)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三)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若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出具竣工验收单及填写丽水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即可。)
    (四)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五)已婚的购房人:
    1、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需校验原件);
    2、婚姻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若委托第三方代办则需同时提供夫妻双方私章。
    (六)单身的购房人(必须本人到场,不可代办):
    1、身份证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带原件校验);
    3、单身声明具结书 购房者在本地则到民政局办理。如何办理房产证
    (一)购房者要审查发展商的资格手续是否健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完备。
    (二)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去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三)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四)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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