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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在工地上班,与同事发生口角,被打伤住院。现在肋骨骨折,打人者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派出所让自己支付医疗费用,伤好再解决!现在我该怎么办?与同事发生口角,被打伤住院。打人者拒绝支付医疗费用,派出所让自己支付医疗费用,现在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9-06-05 08: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 1、虽然是在上班时间,但不是因为工作原因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  
    2、受害者可以报警,由警方追查行凶者的法律责任。  
    3、在民事赔偿方面,如果肇事者不作出民事赔偿,可以将肇事者和工厂起诉到法院。工厂在上班期间没有保护劳动者,致使劳动者受伤的,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关于工伤住院费用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公司给买了工伤保险,那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承担,如果没有,则由公司承担医疗费。并且,如果构成残疾,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里赔偿残疾赔偿金,没有工伤保险,则由公司承担。
    医疗费用不能从残疾赔偿中扣除。医疗费用和残疾赔偿,对方都需要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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