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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工山镇柏一村西河组村民陶玉宝,村里农户林地被新岭石灰石厂长期非法占用开采。包括本人的林地(4.4木偶自留山使用证:(0034541), 有林权证为证。林地被新岭石灰石厂长期非法占用采石,至今已经有十几年时间,却一直没有给我任何的补偿。

而今新岭石灰石厂又转卖给了别人,新的新岭石灰石厂老板更是扩大规模生产,强行霸占更多的农民林地,又想用低价以每亩3000元的方式将本村的110亩,还有几十亩自留山场私自改变林地用途用于开采石料,引起本村村民的强烈反对,一部分村民觉得价格太低就没有把自留山山林租给石厂。

新岭石灰石厂见低价租用农民林地不成,为达到目的,竟利用黑恶势力殴打、恐吓对征地有异议的村民,强行霸占农民林地。

黑恶势力是从今年开始参与到这场强行非法霸占林地中的。

新岭石灰石厂见协商不好,便高薪雇用四五个全都是光头有纹身,身材高大魁梧不明身份人员,而且他们睡觉的床边都放有砍刀,钢管,长矛等东西,本村好几位村民都亲眼看见。好几家农户本想去石厂协商此事,但看见此桩便不敢再提,都憋着气回家了。

也有胆子大的个别村民认为自己有理便上山去石厂要求解决的,结果都是被不明身份人员现场打伤,而且下手十分恶劣,我们都伤情严重,其中2个人都是2根肋骨被打骨折,包括我被打的肋骨骨折,4月份一个月内已经有几家村民被他们新岭石厂打伤。

本人知道新岭石厂打伤我们村民的事情,但想我们老夫妻都是60多岁的老年人,而且是上新岭石灰石厂协商解决事情的肯定没有事。于是在2012年4月25日上午我和老伴再次到新岭石厂商量自留山一事,万万没想到刚刚谈了几句石厂负责人杨克宝就开始发火,然后就动手打我,把我打倒在值班室的床上,在此同时又冲进来4、5个身上有纹身、剃着光头的人二话没说动手就打,我老伴在旁边又拉又求还是没有用,杨克宝带头打,他们个个跳上床用脚狠踹我。导致我全身多处软组织受伤,鼻梁骨骨折,嘴角破裂,肋骨被打断两根,杨克宝还扬言说就算把你打死你又能怎么样,拿点钱就摆平了。当时旁边还有一位村民,那个村民可以作证。他们打好我后知道旁边村民报了警,便把放在床旁边的砍刀,钢管什么的统统拿好,从后面走了。之后我进了医院。

但我的噩梦并没有结束,我的冤屈还在后面,当天下午石厂领导杨克宝又打电话给我儿子(陶俊东),叫他第二天到石厂商量解决此事,我和老伴一再的劝他不要去,怕他和我一样也被他们打了,第二天上午9点左右杨克宝又一次的打电话给我儿子,叫他到石厂来。当时我和老伴不放心,就跟他说,村里这么多人家被打,你千万不能一个人去,一定要叫几个保护自己。因为他们什么事情都干得出。所以我让他叫了家里的亲戚和朋友一起上山了,事后听我儿子说那天新岭石灰石厂的人已经叫了100来号人埋伏在厂里,设下了个圈套将我儿子骗过去,目的就是再次施暴想通过此事来镇压老百姓。另外他们还将石厂工作的铲车隐藏在我儿子回去的路上,不让他们车子下山,这根本就是有预谋、有安排、有组织的一次黑社会犯罪活动。当时我儿子他们开车离石厂还有100多米的时候,还没有来的及下车,没有和厂里任何人讲过一句话,就看到石厂办公室里面冲出来七、八十人,手拿凶器冲过来砸我儿子他们的车了。我儿子一看受骗了,中了对方的圈套,马上掉头想走,车子调头开了没有20米就被石厂事先安排好的铲车给堵住了。我儿子他们没有办法只能弃车而逃,就看到对方在疯狂的砸车子,导致3辆车子全部砸毁,轮胎全部都被利器割断,其中有辆新车我们已经开了3公里左右,轮胎爆胎了,我们就下来准备换胎,这时厂里又有三辆车追过来,下来了好几十人,我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们把我们的一辆新车砸的一塌糊涂,在慌乱逃跑的过程中,他们看到我们落荒而逃,就全部在山上到处寻找,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找到。之后就看到12辆车像一条长龙一样浩浩荡荡的驶下山去。村民们这天像看拍电影一样亲眼目睹了新岭石灰石厂的黑恶势力分子猖狂的举动。

作为我儿子来说,父亲被打,作为儿子的上去了解一下情况到底什么原因,担心再次被打,叫了几个亲戚朋友一起上山,想不到被厂里设下陷阱再次被打,石厂现在还在正常生产,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了,仗势欺人,如此霸道,这让我们老百姓怎么还怎么活下去。

我在医院治疗的期间,厂里到现在没有拿出一点医药费,连医药费都是我自己垫付的,我已经60的人了,没有经济来源,现在和老伴每天都生活的很痛苦,身上的伤每天都疼的不行。

据我了解,在我之前本村已经有好几位的村民和我一样,为了自留山被占的事情,被石厂请来的东北打手殴打,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述所说全部都是事实,如有造假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本人真心希望政府可以派相关部门下来调查了解事情的事实,为我们老百姓讨回个公道,如果此事得不到公平合理解决,我们老两口将拿自己两条老命到石厂以死证明我们的冤情,能够引起上级部门领导的重视,为柏一村村民铲除新岭石场这颗毒瘤。

受害人:陶玉宝

22012年5月21日其中2个人都是2根肋骨被打骨折,村里这么多人家被打,父亲被打,担心再次被打,我们都不知道这是什么性质了

交通事故 2019-06-01 18: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是指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lO亩以上。
    (2)非法占用耕地“造成耕地大量毁坏”,是指行为人非法占用耕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非农业建设,造成基本农田5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0亩以上种植条件严重毁坏或严重污染。
  • 首先骨折的伤情要根据法医鉴定,通常情况下一处骨折都是轻伤二级,特殊部位骨折会达到轻伤一级。多处骨折或者粉碎性骨折才有可能达到重伤标准(重伤真的不好鉴定,不是你想象的那样)。
    报案后,首先对伤人者行政拘留,若伤人者也有伤则双方都去医院治疗,简单处理完毕后由公安机关传唤至派出所,一般警察蜀黍对于轻伤还是轻微伤判断的还是比较准确的。
  • 被打伤后应当鉴定双方的责任,如果受害者属于轻伤或者重伤可以要求支付医药费,对方不赔偿医药费的话,可以直接起诉对方。
  • 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是需要开情况的,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原则:
      
    1、当机动车与机动车相撞时,按照过错责任方式进行认定,也就是说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当中的过错程度和大小进行认定,即谁的过错大,谁就应该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过错小的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双方过错相当,就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2、当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是行人相撞时,原则上应该是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机动车一方能够举证证明非机动车或行人有故意或重大过错行为,则可以免除或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如果双方都没有过错,则按照无过错责任原则由机动车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3、当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被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相撞时,机动车不必承担交通事故的责任,但是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不过可以适当的减轻其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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