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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沈阳市 苏家屯区的农民 家里有一块开荒10多年的土地 没有与村里签承包合同 现在被国家征用 请问怎么赔偿 有没有什么标准苏家屯区的农民 家里有一块开荒10多年的土地 现在被国家征用 请问怎么赔偿 有没有什么标准

国家赔偿 2019-07-09 20: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属村集体所有,不因承包与否而变更其所有权性质;
    二、土地被征收,相关土地补偿金、安置费用由村集体统一分配,或者按照约定分配;即使不种地,也享有分配征地款的权利;
    三、只要你具有当地村民户口,依法就有承包土地的权利。目前就实际情况来看,本村村民如长期外出务工,承包土地因为空置被收回,或者转包的,就需要找村集体协商解决了;
  • 你好,征收土地需要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否则属于违法征收土地;补偿标准根据批准文件中的“征收土地方案”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区片地价,否则属于补偿违法;并且要在征地范围内予以公告,保证被征地户的知情确认权,否则属于程序违法;补偿款要一次性支付到位,不能按月支付;地上附着物的补偿由当地制定,也可以通过评估确定补偿;如果征地违法的话,可以拒绝交出土地。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团队维权,如有需要可来电咨询。
  • 第一,首先核实征收审批手续合法性,征收批准时间直接决定补偿标准。 第二,具体涉及到土地及房屋补偿标准以征地批准机关批准的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以及当地规范性补偿文件为准并结合相应市场评估值。
    第三,政府只有依法实施征收并依法将征收补偿款全部落实到位的情况下,方可动土施工。 第四,我们专业代理全国征地拆迁案件,如需委托律师代理,可以来电或者见面详询。
  • 审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的方法。审查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需要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在程序上审查该合同的签订有没有侵害村民的民主权利,即有没有按规定经过2/3村民同意。
    这个问题比较简单,但也有两个细节需要注意,一是应当审查是否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2/3同意,而不是村委会、村支部委员会(即两委会)的2/3同意;二是应当审查是否有同意发包的会议决议,而不是仅有讨论该事项的会议记录。
    第二个问题是在实体上审查该合同的内容有没有侵害村民和村集体的权益。在这个问题上法官采用的方法是利益衡量法,即在比较和衡量案件所涉及的村民和村集体利益、村委会利益、承包人利益和社会稳定利益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确认合同无效或调整合同内容的判断。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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