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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未做工伤鉴定,后从单位辞职,未领取补偿金,单位停止员工工伤保险缴纳,一年十个月后旧伤复发引发二次治疗,单位可向工伤保险局申请恢复缴纳该员工保险并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吗?工伤认定后未做工伤鉴定,单位停止员工工伤保险缴纳,单位可向工伤保险局申请恢复缴纳该员工保险并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吗?

保险纠纷 2019-06-21 1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目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9%,个人2%+3元,失业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0。
    5%,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单位每个月为你缴纳1%,你自己一分钱也不用缴,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职工平均工资的10%
  • 工伤赔偿可以起诉的同时申请先予执行,不需要等到庭审结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六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 企业给员工缴纳的社保是由国家强制执行的,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如果企业没有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员工可以去劳动仲裁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没有足额缴纳、没有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
    (一)赔偿劳动者少得或者未得的失业保险金损失。
    (二)承担应当由生育基金支付的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费用。
    (三)承担工伤保险费有关的罚款、滞纳金等费用。
    (四)承担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的罚款等费用。
    (五)赔偿给劳动者造成的其它费用。如因用人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致使不能及时转移档案而影响劳动者重新就业的工资损失等等。《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从上班之日起就要为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保险,合同期限3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期限1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 工伤复发鉴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残津贴。但职工可以提出终止合同,并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3、工伤复发前鉴定为7-10级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付清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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