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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首先 谢谢你看我的咨询问题。 接下来就直入主题 我重庆本地人,在2008年6月份与同学在学校里合租一套三室一厅。并是我与房东签的合同。定于2009年6月份到期(我于2008年10月17日满18岁 )合同内其中有几条是这样规定的:不得私自转租房子。不得擅自带租房外的同学到寝室。后来因为要回家复习功课,准备2009单招。我就回家住了。并把房子转租给我的一个朋友。但我和我朋友并没有签合同。这期间也没主动告诉房东转租的事,。后来她晓得了,认为我违约。不晓得能拿到之前付的租金150元。请问 我该怎样处理这事。最后,十分感谢你读完我的咨询。后来因为要回家复习功课,但我和我朋友并没有签合同。认为我违约。我该怎样处理这事。

综合法律 2019-06-04 16: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让出租房给承租人和你出具一份同意转租的文件,然后一起签订租赁合同就好了。
  •  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应注意以下方面:
    1、各项费用要明确。租房一定要签订租房合同,租房合同要细
    2、房屋租赁合同中的出租人一般是房屋的所有人,但并不限于所有人。
    3、在租赁期间内对房屋的修缮义务及费用应由谁承担。
    4、确认房产证上的人和你签合同的人是不是一样,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是否一致。
    5、租金的支付方式及期限。
    6、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7、租金由出租人收取,是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对价;物业管理费则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是物业公司以自己的经营活动为所有业主、租户提供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二者不是一个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8、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9、签订租赁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对于模糊内容要详加询问,并落实于字面。
    10、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条件。
  • 按合同约定 您无法转租房地产 和房东协商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取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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