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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化工企业上班四年了合同期满了,因公司原因停产了放假七八个月了,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合同,该怎么赔偿,赔偿的钱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吗?也连放假的工资吗公司通知我不续签合同,该怎么赔偿,赔偿的钱是指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吗?也连放假的工资吗

合同纠纷 2019-06-16 12: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若因公司停产整顿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者公司因此宣告破产的,公司应当按照劳动者在公司的工作时间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工资。。
  • 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此处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以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为由被迫辞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劳动法规定在节假日安排员工加班的应当支付300%的工资报酬。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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