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妈妈在南京一个建筑工地上班,今年9月29号下午6点钟左右,刚下班后回到在工地内生活区,准备去洗手池洗手,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股骨颈骨折,后在医院做了关节置换手术,花费6万多元。我妈妈是在工地的包工头手下做事,没有跟建筑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也没有跟包工头签订协议,想问下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建筑公司或包工头有没有赔偿责任呢?没有跟建筑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想问下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建筑公司或包工头有没有赔偿责任呢?

工伤赔偿 2019-06-13 19: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按流程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
    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
    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 包工头有一定的赔偿责任,解决问题的关键在于确定劳动关系。
    如果该员工与包工头建立劳动关系,即与包工头结算劳动报酬,包工头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建筑公司是分包单位,建筑公司应承担次要赔偿责任。
    如该员工与建筑公司发生劳动关系,则由建筑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劳动者或劳动者委托他人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如果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
    如果合法范围内,受工伤,这可根据受伤情况,依法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可以自己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开发商是建筑工程的发包方和投资人。即所谓的房地产公司。
    2、工程项目确定后,由于开发商没有施工资质,所以开发商要找施工单位进行建筑施工。即所谓的建筑公司。
    3、施工单位一般没有自己的劳务队伍,为了赢取更大的利润,施工单位就会把一些分项工程交给没有施工资质但是有民工队伍的包工头来做。即所谓的包工头。
    4、工程验收合格后,最后由房地产公司在卖给普通住户。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没有跟建筑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想问下这种情况算工伤吗,建筑公司或包工头有没有赔偿责任呢?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