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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7日,在本地开放商公开销售的楼盘里,以按揭的方式买了一套房子,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并交了首付款,也交齐了办理理按揭需要的手续。12月9日开发商通知到银行签订按揭合同。12月12日,开发商通知交房,交房时开发商代收了契税、维修基金、办证费,物管费我也交了,当天便收了房,开发商将盖好公司印章的合同也给了我,但没有网签备案印鉴,说是还在办理。由于当地政府有文件规定在2015年7月-2016年2月期间签订了购房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可享受政府200元每平米的购房补贴,因此本人在签订合同后一直在追问开发商网签备案的事,开发商一直都说正在办理,当时也就没有在意。2016年1月底,银行按揭还没有批下来,本人又向开发商询问网签备案和按揭办理进度,开发商说房管局年底忙加之银行年底结算,要过了年,所以我也就信了。直到2016年2月19日,开发商仍未通知拿备案表,银行也未通知按揭,我心里便觉察不对,电话询问开发商未果,当天便去了房管局,一查才知道该房屋早在2015年10月15日便被银行查封。得知此事,当即我便向开发商询问处理办法,一工作人员叫我更改合同签订日期到查封日之前,被我拒绝。2月22日我再次电话询问开发商,一李姓工作人员答复称,他们的律师正在处理,具体时间不能确定,如果2月28日仍不能解封办理网签备案,政府补贴由他们给付并向我出具承诺书,或者给我更换房源,或者退还我的全部款项。我在网上了解到,该开发商由于欠了建筑商的钱正在被法院执行财产保全,执行标的为600万元。请问律师先生:我是现在就起诉开发商呢,还是等到2月28日后的协商结果?万一开发商资不抵债破产了呢?我现在该怎么办?一工作人员叫我更改合同签订日期到查封日之前,该开发商由于欠了建筑商的钱正在被法院执行财产保全,还是等到2月28日后的协商结果?

合同纠纷 2019-06-12 06: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照法律规定,你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应当认定你们的合同已经成立。如果房屋取得了预售许可或者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你们的合同就已经生效,是否网签不影响你们的合同效力。
    如果开发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也没有进行登记取得房产证,你们的协议尚不能确定法律效力。
    另外,鉴于很多城市通过网签对开发商的销售行为进行管理,你可要求开发商在一定时间内和你网签,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能网签,你就可以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
    即便你进行买卖的房屋是与个人进行的,也是和上述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是一样的,也就是说,网签仅仅是一种监督的手段,并不影响双方合同权利和义务的。
  • 房屋买卖交房中需要注意:
    1、通知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2、验收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行核验。验收时,开发商应主动向购房者出示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不出示的,购房者可以拒绝验收,由开发商承担责任。
  • 网签,网上签约的简称,在电子商务领域又可以称为电子缔约、合同网签。目前国际和国内采用线上签署电子文件的方式有多种,但大多数不具备法律效力。按照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唯一具备法律效力的网签是指签约双方采用电子签名技术(各自使用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颁发的买卖盾数字证书)在线签署电子合同及其他缔约协议文本。
    此类网签后的电子文件可以进行保存、提取、司法验真、税务稽查等。我国现有能提供网签服务的第三方电子缔约平台有国家批准的CA买卖网等。网签可以大大提高电子商务的安全高效性。
  • 交房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那么,住房维修基金在交房之前交吗,  
    一、住房维修基金在交房之前交吗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2、公共维修基金不需要在入住时缴纳,但应在产权证办理前缴清。住房维修基金不同于物业管理费,只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应按其建设总投资额的2%拨付专项维修基金,但开发商和业主有约定的从约定,不足部分由开发商补足;2003年9月1日后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住宅物业,应由业主按购房款2%的比例缴纳专项维修基金。业主应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到福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指定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专户代管银行办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开户及缴存手续。  
    二、交房之前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房产公司出吗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自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  
    1.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先交钱才能验房,验房是购房者的权利,商品房在合格交付后才开始由购房者承担物业费。  
    2.开发商不按合同约定交楼,购房者可按照合同约定要求赔偿。  
    3.收楼时要缴交的费用只有公共维修基金这一项,这是用于保修期满后公共设施的维修,属于全体业主共有,且专款专用。  
    4.如果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存在差异,则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对面积差异进行多退少补。  
    5.买房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将所有你认为与购房决定直接相关的承诺落实成文字。防患于未然是最低成本的维权。  
    6.如果没有办法完全保证质量,尽量买眼见为实的现房而不是期房,或者尽可能挑一个信誉好的开发商也是相对可行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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