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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年前邻居去世后,他的四个子女把房子卖给我家,签了个卖房契约,只是写了他们多少钱把房子卖给我家,他们没办房产继承手续,所以也没有房产过户,现在我想办理房产证了,按照正常手续是不是要他们先去房屋继承公证然后办房产证,再跟我办理房产证过户。这样的话手续时间长,费用高。有没有简单点的办法。比如由他们四个人写一份证明,内容写:“根据XXX遗愿,将房子20万元卖给XX,今天收到XX20万元购房款,卖房所得20万元由兄妹四人平分,一人分得四万。”他们四人和我签字后去公证。这样我拿了公证书和XXX的房产证可以不可以去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请问这样行吗,不行的话有其他简便的办法吗,乞盼回复,谢谢!!我想办理房产证了,是不是要他们先去房屋继承公证然后办房产证,再跟我办理房产证过户。

继承 2019-06-01 09: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按实际情况,遗产房是不能直接卖的,在将遗产房进行买卖时,必须将房屋过户到继承人的名义,才可以将房屋出卖。
    一、房产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 房产继承公证费: 公证收费为该房产现价的2%.现在只是你爷爷名下的房产发生继承,即该房产的50%,则收费按50%房价的2%收取。如果是正常过户是不需要公证费的。 房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 《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大致步骤 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有遗嘱),亦应提交遗嘱原件。若部分合法继承人自愿放弃继承权,必须出具放弃财产承诺证明。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以便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填写《房地产产权登记申请书》,并递交上述资料后,办案人员将收件立案受理, 并核发回执。待一切资料审核后,即发放已更改权属人的房产证明。
    5、规定需递交的其它资料:如涉及该房屋权属等事项是法院判决、裁定或调解的,必须缴交法院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等。如该房屋经实地测绘,发现已经改建或存在违法建设的,必须提交规划部门的报建审核书或处理决定书。
  • 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的程序及收费标准
    (一)房产继承需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事程序流程示意图:房产交易中心收件窗口领表——收费窗口交费—收件窗口交件—发证窗口领证。
    (三)收费标准
    1、交易手续费:1元/平方米。
    2、登记费:住宅 80元/套;
    3、房屋所有权证书工本费: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收10元。
    4、印花税:5元/本。
    (四)领取房产证需携带证件
    1、已交费的发票;
    2、继承人身份证;
    3、收件清单。
    注:领取房证时,需产权人到场,若产权人不能到场,需提交委托或公证书。
  • 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手续要向公证处申请继承公证,经公证后,凭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再到遗产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遗产过户手续。公证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可能会要求提供与继承有关的相关资料及证据,其中也应当包括要求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均表明对遗嘱的真实性无异议。若在办理公证过程中,两位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不予配合,或者对遗嘱的效力提出异议,导致公证处做出不予公证的决定时,为了确保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确权诉讼,由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公证判决。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经过继承权公证的步骤:  第一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这里分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两种,相应需提交的资料也有所差别。  
    (一)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6、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二)无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提交的资料:  
    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5、其他公证处要求提供的文件。  第二步:房地产继承登记。房屋继承人到房产管理局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需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原件(房产管理司规范格式);  
    2、当事人身份证件;  
    3、如由委托代理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件(需公证);  
    4、房地产权证原件;  
    5、房屋平面图;  
    6、契税完税证(备查联)及契税完税贴花原件,纳税后提交;  
    7、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8、继承公证书原件;  
    9、其他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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