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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租期两年至2015.9.9,已租一年的时间。房东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要求涨部分租金。租户不同意,第二天房东通知租户,按原合同执行,要求尽快按合同要求缴纳下季度房租。结果,租户说不租了,要解除合同,说房东逼迫租户搬走,实际房东要求按照合同执行,继续租赁关系,可租户执意要搬走,和房东约好9月底前搬完。9月27日,租户电话联系房东交房,同时结算租金和水电费。但是拒绝支付违约金及大半月房租的滞纳金。此时,租户要求退还部分押金,可是房东计算,按合同约定,押金的金额尚不够支付租金+滞纳金+违约金+水电费。金额没谈拢,现在租户搬走了所有的东西,但是坚持不交钥匙。请问各位律师,这应该如何处理?到底租户和房东是谁违约?盼复。租户不同意,但是拒绝支付违约金及大半月房租的滞纳金。按合同约定,到底租户和房东是谁违约?

合同纠纷 2019-06-30 00: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投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
      
    (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目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5)在投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6)如投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
      
    (7)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
  • 继续租赁房屋租金需要与房屋原来的主人协商一致,如果不能够协商一致的话,那么就无法继续租赁
  • 租房合同没到期能否退押金:房屋租赁合同中,如果解除合同,押金是否退还,需要根据以下情况分析: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 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 房东提前收回房屋,是否承担违约风险,取决于双方的租赁合同是如何约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承租方行为不满足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房东可以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形,而合同又约定了一方提前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的,则房东需赔偿承租方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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