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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书 为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搞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全体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杜绝事故和违章现象的发生,特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以资遵守。 一、责任目标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1、不发生任何安全生产事故、事件。 2、 不发生负主责以上道路交通事故,保障自己及他人安全。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督促乙方遵章守纪、按章操作,强化现场安全防护工作。乙方若有违反,甲方有权按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2、对新聘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所在部门、班组、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取得合格操作证后,才准其独立操作。 3、加强员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工作,使员工树立起“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思想,在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教育引导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多提有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5、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必须按规定的处理原则和程序进行处理。 三、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服从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指挥和管理,不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的违章行为,有权拒绝违反安全劳动保护法规、安全操作规程的指令。 2、乙方应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作业,严禁疲劳作业,严禁不受安全教育就上岗作业。 3、乙方应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保质保量完成任务,不得私自串岗作业,工作时不得打闹、开玩笑或从事与工作内容无关的其他事情,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场地。 四、安全责任 1、乙方在工作中凡因个人违章行为发生工伤事故或造成他人伤害的,除对事故负有全部责任外,应承担伤者医疗费、相关的赔偿费,造成财产损失应承担经济赔偿,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并解除劳动合同。 2、乙方在生产中因个人过失而造成险情或造成的事故,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 3、乙方恶意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留下安全隐患的,将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如已触犯法律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这样的生产责任书有效吗?将承担全部责任及经济赔偿责任。本安全责任书一式三份,乙双方各执一份 这样的生产责任书有效吗?

交通事故 2019-05-29 11:3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处理

    (1)报告程序:
    ·现场有关人员一本单位负责人一上报给以下有关部门: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需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按规定上报
    ·分包单位一总包单位一逐级上报(程序同上)
    ·特大事故发生后,省级人民政府应迅速、如实发布事故信息

    (2)现场救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施工单位建立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总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包、分包单位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事故发生后.各有关单位、部门应当迅速赶往现场,组织事故救援;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扩大,保护事故现场

    (3)事故调查的有关规定
    .发生人员轻伤、重伤事故。由企业负责人或指定人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
    .死亡事故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现场所在市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由省企业主管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特大事故由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或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国务院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4)现场勘察:
    .基本要求:及时、全面、细致、准确、客观
    .主要内容:制作笔录、实物拍照、现场绘图

    (5)事故调查分析及结论
    .原则:实事求是、尊重科学
    .事故性质分类:分为责任、非责任、破环事故三种
    .事故调查的步骤:直接原因一问接原因一确定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
    .主要程序: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一查找事故的原因一确定事故的性质一找出防范措施。
    ·争议解决办法:劳动管理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一报上级劳动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处理一报同级人民政府裁决

    (6)施工伤亡事故处理
    ·时间要求:一般情况90日内结案(调查阶段60天内 处理阶段30天内),特殊情况180日内结案
    ·对于特大安全事故,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可对有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决定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 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1、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你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你与工人之间虽然没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该施工班长不具有资质,你应承担连带赔偿。
    3、你或施工班长可以为工人办理工伤和商业保险。
    5、如果出现事故,由于你是以有资质的单位承包的工程,你的甲方可以不承担责任。
  • 你好,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主要情形  
    (一)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未履行提前通知义务而径自离开工作岗位,使得短期内企业无法补充人员或者,有些公司的重要项目可能因劳动者的不辞而别而无法完成,造成外部的商业违约风险,间接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劳动者违反相关约定导致企业损失,如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泄漏用人单位商业秘密从而导致企业利润下滑产生经济损失;
    (三)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劳动者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主要表现为没有按照岗位职责履行自己的义务,有未尽职责的严重过失行为或者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故意行为,使用人单位有形财产、无形财产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比如,商业银行的业务经理违反风险控制规定随意放贷,从而造成的银行呆账坏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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