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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做童装,前几天到广州厂家进货,可发回来的货不是我当时所挑选的货,现在厂家说我当时挑的货没有了,停产了,可我当时挑货的时候厂家说有货的,没有告知我们停产了,厂家自主给我配的货发过来的,款式都不知道是哪个年代的了,厂家现在不给我退货,这不是明摆着欺诈嘛,当时还签了合同的,我说退货不跟厂家合作了,厂家那边说要扣百分之五十的违约金,这是他们厂家欺诈在先,没有理由扣我的钱的啊厂家现在不给我退货,我说退货不跟厂家合作了,这是他们厂家欺诈在先,没有理由扣我的钱的啊

消费者维权 2019-05-25 1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 ,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 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超过损失金额的30%),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低于实际损失的30%),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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