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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在单位交的省统筹和医保,现在辞职了,可以继续交吗?还是得转成市医保交啊?

劳动纠纷 2019-05-26 07: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具体办理流程为:第一步,须先办理职工医保停保手续。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或辞职后,已由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了停保的,可直接申请参加居民医保。如果原来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则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张,到社保局相应的城区部办理停保手续。
    第二步,要到所居住社区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参保时需提供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缴费时可以选择在社区刷卡(带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或是持社区打印的缴费通知书到银行网点缴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柳州银行)。
    由于居民医保不设个人账户,在暂停职工医疗保险后,原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将暂时被冻结,期间不能在医院门诊或药店刷卡,卡中余额也不能使用。当参保人员再次进入用人单位时,可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为其办理居民医保退保和恢复参加职工医疗保险手续,继续参保缴费后,原被冻结的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在待遇等待期过后仍可继续使用。
    在职工医保生效之前,参保人员可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职工医保生效后,居民医保自动退保。
  • 医保转移流程: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等有关材料至本市社保中心服务大厅申请,清算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后,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再由本人持《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凭证》至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按规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由双方社保经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不用往返奔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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