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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我交了购房首付 并且满足公积金贷款的所有条件 公积金中心也审核过了 但是开发商这边无法提供公积金管理中心所要的三方协议 无法办理贷款 开发商让我转成商业贷款 我不同意 因此产生纠纷 请问这样的事怎么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公积金中心也审核过了 我不同意 请问这样的事怎么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劳动纠纷 2019-05-28 09: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购房按揭贷款需提::借款人在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先应填写《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表》,同时需提供如下资料:

    1、借款人资料:借款人合法的身份证件;借款人经济收入证明或职业证明;有配偶借款人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有共同借款人的,需提供借款人各方签订的明确共同还款责任的书面承诺;有保证人的,必须提供保证人的有关资料。

    2、所购房屋资料:借款人与开发商签订的《购买商品房合同意向书》或《商品房销(预)售合同》;首期付款的银行存款凭条和开发商开具的首期付款的收据复印件;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3、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贷款批准后,购房人应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并持下列资料到房屋产权所辖区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各一份;房地产抵押申请审核登记表;全部购房合同;房地产部门所需的其他资料。
    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时间一般为1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手续完成后,抵押人应将房产管理部门签发的《期房抵押证明书》或《房屋他项权证》交由贷款银行保管。
  • 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购房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住房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再凭相关资料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在还了两个月的供楼款后,最高按首付款和已还的两个月供楼款的合计额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一次性付款购房的,在购房发票开立日起一年内最高按房产的价格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不论是否达到提取限额都只能提取一次)。贷款购房的,不论是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是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最高按房产总价和贷款利息的合计额提取住房积金,每半年可以提取一次,直到还清贷款为止。
    三、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结清后可以再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只要第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且没有不良还款记录,再次购房时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但视为二套房,首付款最低5成,贷款利率是首套住房贷款同期利率的
    1.1倍,房屋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不接受贷款申请。不可以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四、在已购住房的同一小区内购买车位或车库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住房公积金,但贷款额度和支取额度不计入已购住房的贷款额度和提取额度内。
  • 购房人在贷款按揭购房时,一定会遇到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房屋保险手续的问题,如果贷款人不想办理保险手续,银行就会拒绝提供贷款,因此,许多购房者认为,贷款买房购房者办理保险是应当的事 事实上,银行要求贷款人办理购房合同保险的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该《办法》第25条规定:“以房产做抵押的,借款人需在合同签订前办理房屋保险或委托贷款人代办有关保险手续。
    抵押期内,保险单由贷款人保管。”由于该条款没有实施细则,所以各家银行又自行规定了许多条款。  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上述规定,法律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该规定只是部门规章,在法律效率上低于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不能与大法相背。
    还有人认为,银行利用自己的垄断优势强迫贷款人投保房屋财产险并由银行受益,与《民法》、《保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精神相背。而各家商行的实际操作则比第25条更偏得厉害,完全扩大了第25条的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性,不但加重了购房者的负担,还有损消费者的利益。
      尽管理论界对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有上述争议,但实践中还没有从根本上影响贷款投保的实际操作。在实践中,很多银行还是会一如既往的要求购房者办理购房合同保险。因此,购房合同保险的问题在实践中是很普遍的。
  • 商业贷款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转为公积金贷款的。申请“商贷转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7个条件: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
    1、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
    2、借款人必须是原住房贷款的借款人或配偶(需为买受人);
    3、原商业性购房贷款未结清且银行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
    4、原商业性购房贷款还款一年(含)以上、信用记录良好且无逾期贷款余额;
    5、所购房产已取得当地房地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且为钢混结构;
    6、所购房产可以设定抵押权的商业贷款可以转公积金贷款;
    7、未申请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注意事项
    1、没有不良还款记录;
    2、应征得原贷款银行的同意;
    3、转公积金贷款涉及的房屋所有权证应已办出,并能办理抵押手续;
    4、转公积金贷款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原商业贷款剩余的借款本金,且不得超过房屋原购买价格、房屋评估价值低者的六成;
    5、原借款余额超过转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部分,由新借款人(或借款人)自筹,并与转公积金贷款一并用于提前偿还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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