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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分公司在2018年7月份解散了,因当时我刚怀孕合同也还没有到期,所以我选择了进入公司的虚拟组织,每个月总公司按我合同底薪60%发放工资给我,上个月我生了小孩,开始休产假,今天接到公司人事通知,说公司要取消虚拟组织,给我们2N的赔偿,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产假期间公司这样做合法吗?因当时我刚怀孕合同也还没有到期,开始休产假,解除劳动合同,请问我现在产假期间公司这样做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6-11 09:0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按规定是给的是全额工资,而不是支付基本工资。 由于公司为你缴纳了生育保险,所以产假工资也叫生育津贴是由社保中心进行核定并支付的。一般是先休完产假之后,职工将社保中心要求的材料交到公司,由公司去办理相应的领取,再转付到你手中。
    如停缴社保,可以向劳动监察或社保部门投诉解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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