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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胁他人并未实施犯罪,受害人报警公安机关去抓捕过程中嫌疑人反抗咬了执法人员,过了一年以后,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把嫌疑人逮捕了,请问这个罪名成立吗?合法吗过了一年以后,公安机关以妨害公务罪把嫌疑人逮捕了,请问这个罪名成立吗?合法吗

刑事辩护 2019-06-14 21:36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公安机关异地抓人,必须通知当地公安机关配合,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法律链接:《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三十八条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
    第三百三十九条异地执行拘留、逮捕的,执行人员应当持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派员协助执行。第三百四十条委托异地公安机关代为执行拘留、逮捕的,应当将拘留证、逮捕证、办案协作函件送达协作地公安机关。
    已被决定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可以通过网上工作平台发布犯罪嫌疑人相关信息、拘留证或者逮捕证。各地公安机关发现网上逃犯的,应当立即组织抓捕。协作地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通知委托地公安机关。
    委托地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携带法律文书及时提解,提解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 妨害公务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条文规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一款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法律法规规定

    《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情节较轻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

    家安全工作任务时,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构成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

    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依照《国家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

    《红十字会法》第二条

    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的红十字组织,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

    第十一条

    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地方各级红十字会、行业红十字会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比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比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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