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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婆婆买的房子,写的老公的名字,装修是我装的,这个房子离婚后怎么分

离婚 2019-06-27 07: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就是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和第一种情况本质上是相同的,唯一的不同就是房产证取得的时间不同。
    这种情况下,也是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 房子若是婚后买的,若双方对于房产没有特别约定,即使是只有一个人的名字,也是你们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分。
    但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买的,若一起还贷款了,婚后共同还贷款部分及增值部分,应平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第10条第2款规定中的“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一般可以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夫妻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含婚后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实际购房款(房屋购买价+离婚时已还全部利息)×离婚时房屋市场价。
  • 解答:首先,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因此,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以房产证上所记载的权利人为准,婚前以自己的名义签订了购房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办理了产权证,那么房屋的所有权自然归个人所有。
      其次,婚前一方以自己的名义贷款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人向银行偿还借款的行为,属于购房人与银行因贷款行为而产生的债权债务行为,如果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可以认定为用夫妻共有财产偿还一方的个人债务,并不影响所购房屋所有权的归属。
      最后,房屋价格升值应当认定为房屋的自然孳息,归房屋产权所有人享有。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
    所以,房屋价格升值的收益应该归房屋产权所有人享有。    婚前买房,产权婚后才办   解答:如果一方婚前买房,婚后共同偿还贷款,产权证是婚后办下来的,该房产可以认定为夫妻婚姻期间所得,则可以认定房屋为夫妻共同所有,增值部分自然归夫妻双方共有,而一方支付的首付,应当从总房款中扣除,作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买房,产权落给孩子   解答:很多夫妻在婚后贷款买房子的时候,喜欢“往长远考虑”把房产名字落到孩子名下。那在以后离婚的时候,该房产就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了,因为该房产实际上属于孩子,所以,离婚双方对该房产都没有权利争取。
    这样的话,问题又出来了,就是孩子判给一方,抚养孩子的一样带着孩子在房子中居住。
  • 关于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分割,法律的规定如下,分两种情况来看: 1)如果该房产是落在你夫妻二人的名下,登记时没有约定份额,离婚时不考虑出资状况,可按平分处理。 2)如果房屋只是落在其中一人名下,那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涉及到离婚时,如果双方商议不成,另一方如果不能拿出当时出资过的证据,则无权分割房产,只归房屋登记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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