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我在论坛看到一篇招学员广告,说短期培训就能分配高铁乘务员,女儿去咨询一下说包分配,分不了随时退费,我交报名费200,学费24000,说学校在栾城,就去了,一直也没有上课或培训,十月底又去北京说培训,当天又去天津,说高铁上班,又要交6000,说服装费,结果是食品公司给签合同,没签呢,我认为学校说话不算数,想要回我交的钱,能要回来吗?咨询一下说包分配,结果是食品公司给签合同,没签呢,想要回我交的钱,能要回来吗?

合同纠纷 2019-07-20 12:2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