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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有位员工在上班时间,因高血压引起,突发脑溢血在医院住院治疗,公司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呢

劳动纠纷 2019-06-01 14:4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包括职工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的途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应是合理时间内经过合理路线。这个合理路线,可以理解为往返于工作单位和职工居住地的一个合理的路线。

  • 1、受伤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之后,该员工治疗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全额报销的。
    2、员工家属要求的护理费,护理人的误工工资是同一个费用为的,支付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只是针对住院治疗期间的。出院后不用再支付的。
    3、交通费按合理的情况进行支付即可,住院伙食费工伤保险可以报销的,如果用人单位支付之后,报销出来后,这个钱要返还给用人单位的。
    4、工伤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是法律规定的。医疗费用工伤保险全部报销的。
    5、这样的伤情,可以去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如果评上了伤残,可以获得伤残补助金,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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