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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我单方起诉离婚!他不愿意离婚。我不要任何财产!我们已经分居5年。我该怎么办?谢谢!

离婚 2019-06-05 19: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确定财产归属的关键是区分财产取得时间。财产是在婚前取得,如果没有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则认定为个人财产。反之,如果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如无特殊规定或约定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论。根据《婚姻法》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2根据《婚姻法》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是本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规定的除外”之规定,应当认定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17条规定的“所得”是指权利取得时间,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继承是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结合本案即从1999年李女之父死亡时取得了继承权。此时,虽然两人分居且正在诉讼离婚,但是婚姻关系并未解除,尽管李女并未实际占有该遗产,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财产3,虽然在夫妻婚后即由夫妻两人实际使用,但是属于男方叔叔所有且一直未办理过户,双方没有签订赠与协议,现在车主否认赠与,由此可以认定夫妻没有取得该车所有权,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分割。对第4项和第5项均属双方各自的专用品,且价值相当,根据婚姻法“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之规定,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重婚属于亲告罪,只有当其配偶自行到法院起诉时,法院才会受理,否则法院不会主动追究。构成重婚的,法院不予调解直接判离婚。
    因重婚而引起的离婚,如果调解或者判决离婚的,应当在分割财产、子女抚养和经济帮助等方面,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利益。
    对因一方重婚而导致离婚的,无过失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通奸是指已婚人士自愿的、秘密的与配偶以外的异性发生性行为的行为。《婚姻法》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共同生活,关系相对稳定,持续且共同生活的时间达到三个月以上。
    一般情况下,通奸不是犯罪,因为我国的《刑法》及相关的法律中没有对通奸作出定罪的规定,因此通奸行为由道德约束。通奸不具有长期稳定在一起居住的意图,这是通奸和同居行为的最大区别。
    而同居时间相对比较长,一般为三个月以上。且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属于《婚姻法》明确禁止的违法行为。
    有通奸、同居行为的,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夫妻双方已经无法共同生活下去,法院在审理因通奸、同居行为造成离婚的案件时,无论原告是过错方还是无过错方,一般会准予离婚,并在财产分割时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 一方不愿意离婚,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我国人民法院在审理一方不同意离婚的件时,首先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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