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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无故背扣工资的事。 1.有劳动合同,期限为2016年3月21日到2019年5月31日 2,工资全部由银行转账代发,记录里有明确写明这笔钱由那家公司给的工资,工资多少 3,有代缴五险 4,2018年12月31日以前,每月工资全额发放 5,2018年月工资8100元,2019年口头答应月工资涨到8900,以8900为基数扣20%进行考核(无考核相关制度,也未经本人同意) 6,所以从2019年1月份开始就只发7120元每月(未扣五险前),剩余20%口头答应年底一起发 问题一,本公司是不是已经违反劳动法? 问题二,这个情况如果公司已经违反劳动法是否可以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赔偿3个月的赔偿金? 问题二,如果辞职是否可以要求补足剩余的20%? 问题三,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有多久? 问题四,被扣的20%劳动仲裁能否支持?是不是已经违反劳动法?是否可以提出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时效有多久?

劳动纠纷 2019-06-02 18: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劳动纠纷的仲裁时效是1年。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
    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时间。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社保查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全文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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