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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有部分员工不同意,公司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为员工缴纳的,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和这种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处理以后有可能发生的劳务关系。公司要为员工缴纳社保,有部分员工不同意,这种情况公司应该怎么和这种不愿意缴纳社保的员工处理以后有可能发生的劳务关系。

劳动纠纷 2019-06-08 13:3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1、对于单位不签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国家都有明确处罚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你可以公司不缴纳社会保险为由,提出离职,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同时要求公司为你补交工作期间的社保。
    3、维权肯定是需要付出努力的,这个要有心理准备。首先和公司协商,要求以上方面的补偿,达不成共识,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这时就需要你提供必要证据材料了,这非常关键,材料充分,肯定是可以赢的。
    4、这段时间要有意地收集必要证据: 如工资条(最为重要)、考勤记录、工作证、人证物证等等,以书面材料为重。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说公司大多数员工没签劳动合同,他们会到公司了解情况的。
  • 给劳动者补交社保,或者协商现金补偿,入职一个月单位要办理社保参保手续,是不能附条件的。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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