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昨天我骑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在财政局门口相撞,情况是我正准备向右拐进门口,车头刚向右拐,摩托车从我右后方驶来,与我相撞,对方车速较快,左手大拇指脱位了,而我和我同事没事,我和我同事将对方送到医院救治,承担了医药费,对方家属要了两千块赔偿费,我们付了,但是现在想想不是我们的责任,想要回可以吗?证据可以调监控录像昨天我骑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在财政局门口相撞,我和我同事将对方送到医院救治,我们付了,想要回可以吗?

交通事故 2019-07-16 07:57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货物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托运人交付运送的货物运送到约定地点,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运输费用的合同。本意见所指货物运输合同不包括由《海商法》调整的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承运人承担货物损害赔偿责任不以主观上是否存在过错为要件,而仅以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为要件,采取严格责任原则。
    承运人证造成的,不承担损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害赔偿责任。
  •   以医院违反医疗服务合同为由追究其违约责任,根据2003年1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  因此,尽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鉴定均认为“不属医疗事故”,但仍应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判令医院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韶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昨天我骑电动车和一辆摩托车在财政局门口相撞,我和我同事将对方送到医院救治,我们付了,想要回可以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