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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一个朋友是会计,工作了15年,后离职于2016年新入职了一家公司,这个朋友有工作经验、有职称很快就在业务上独挡一面了,刚入职时的工龄工资按累计工龄计算,并签署了按公司薪酬制度执行工资的合同,当时签合同说明按累计工龄计算的,可今年年初,单位又出了新规定,工龄工资按入公司时间计算,这样我的朋友只有3年工龄,这属于违反劳动法嘛?刚入职时的工龄工资按累计工龄计算,单位又出了新规定,工龄工资按入公司时间计算,这属于违反劳动法嘛?

劳动纠纷 2019-06-20 12:5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但计算连续工龄时不应包括一般工龄(一般来说,因个人原因间断工作的,其间断前的工作时间只能计算为一般工龄)。确定职工保险福利待遇和是否具备退休条件时,一般只用连续工龄。
    所以一般工龄已经失去意义。实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以后,以实际缴费年限作为退休和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之前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工作年限或连续工龄计算应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的规定计算,即"满"一个周年才能算一年。
  • 找一下单位有无下列情况,依此为由就没事了。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 企业工龄工资是公司自主规定,不属于国家法律规定范围。  工龄工资操作说明:  
    1、工龄工资的分配标准因应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异,各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及经济实力,制定合理的工龄工资分配标准,但应遵循"企业工龄工资标准高于社会工龄工资标准"、"企业工龄工资标准与员工边际贡献率挂钩"两项原则。  
    2、工龄工资的起拿年限以及不同标准的划分年限亦可根据企业实际制定,但政策制定后,应在较长时期内统一贯彻实施,以保证政策的稳定性和严肃性。  
    3、少数社会工龄偏长的员工,因其工龄工资短期内有所降低,可能对此政策持反对意见。但就企业整体而言,企业工龄工资有增无减,所以该政策会得到多数员工的支持。  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是企业按照员工的工作年数,即员工的工作经验和劳动贡献的积累给予的经济补偿。工龄工资是企业分配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 关于工资工龄怎么算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例如:退休工资按工龄计算是指工作时间越长,能拿到的退休金越多,希望阅读完本文,你会对于退休工龄工资标准也会有更深的认识。工龄工资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如果你上来就问“我的工龄是多少”,没有任何意义,因为工龄主要分两种,一种是一般工龄,一种是连续工龄。
    在不同情况下,需要看不同的工龄。一般工龄,也就是大多数人印象中的“工龄“,即参加工作、缴纳社会保险的年限。一般工龄越长,参保年限越长,个人累计缴纳养老金年限越高,则退休后领到的基本养老金越高。
    明白了吧,一般工龄和养老金挂钩,计算一般工龄基本就是按照缴纳社保的年限。连续工龄,这个与我们在某个企业或公司就职期间的福利待遇息息相关,比如带薪年休假、探亲假、计发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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