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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非机动车在国道路口,左转过马路与内车道一辆小车相撞,伤到头部,交警说我爸过马路不在人行道上,而是在停止线上过的马路判五五责,这样合理吗。我爸非机动车在国道路口,左转过马路与内车道一辆小车相撞,这样合理吗。

交通事故 2019-07-05 10: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相撞赔偿怎么处理  
    (一)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是这样的:  
    1、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5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80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  
    2、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600元人民币。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400元人民币。  
    (二)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实践中,判断机动车驾驶人是否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主要是依据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故责任,来确定减轻机动车一方赔偿责任的比例。目前,有的地方以立法的形式,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即使机动车一方不负有事故责任,也应当承担10%的赔偿责任。
  • 关于醉驾撞人如何定罪处罚,是要分不同的情况进行讨论的。如果认定是主要或者全责,并且对方的伤情是重伤,那么是可以按照交通肇事罪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果对方的伤情不重 那么是可以按照危险驾驶来追究追究刑事责任的。

  • 1、根据交警做出的责任认定、法医做出的伤残鉴定结论进行索赔;
    2、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赔偿比例依据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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