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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是精神病人,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某种原因出轨,然后我爸殴打,造成我妈手骨骨折,现在我亲戚要告我爸,申请法院鉴定,我想知道会判什么罪,行期?对子女政审的影响?法院鉴定了能申请调解吗?之后能撤诉吗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法院鉴定,对子女政审的影响?法院鉴定了能申请调解吗?之后能撤诉吗

调解 2019-06-21 18: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被人打骨折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打人的将受到怎样的法律惩罚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打人者涉嫌聚众斗殴罪或寻衅滋事罪等犯罪的,虽然只将对方打成轻伤,但仍应该根据《刑法》的规定进行量刑。
      
    2、如果只是简单的打人的,则如果将对方打成轻伤的,可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刑法》
      第二百九十二条 【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 申请重新鉴定有两种方式:一是在法院诉讼中,鉴定结论作为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委托重新鉴定;二是当事人在诉讼前接到鉴定结论后认为有问题的,可以提起重新鉴定申请。目前法院既然已经介入了案件,那么积极准备诉讼是当前需要做好的事,然后等法院判决结果下来,如果对判决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超过十五日不上诉的,那么一审判决就会自动生效。
    到时候只要有一方不履行,那么另一方可以持一审判决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
    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必要时可以委托我们专业律师代理,若需法律帮助,可以电话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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