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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向朋友借了4000块钱他们让我写的借条我现在不具备还款能力该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19-06-12 18: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个借条要想要想让它具有法律效力,应该按照下面的格式来写:
    借 条
    今有×××向×××借到人民币大写_____万_____千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上述借款约定于201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前还清,逾期不还,借款人应承担违约金_____。双方约定本纠纷由_____人民法院管辖。
    借款人:×××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借款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如果您在此期间内主张过要求对方还款,或者对方承诺过还款,诉讼时效中断并重新起算两年诉讼时效。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一般不再予以保护。
    当借条中名字与身份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债权人就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这两个姓名为同一人。如可通过所在派出所、居(村)委会出具一张证明。如果有见证人在场,可以找见证人作证,以证明这两个姓名是同一人,以此来认定借贷关系的存在。
    若没有见证人,也可申请笔迹鉴定,以证明借条的真实性、关联性。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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