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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00年至2009年3月在大连缴纳养老保险,09年1月至11年7月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17年3月至今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计划三年内把户口从大连迁至嫩江。能否把大连和北京养老保险合并,然后参加嫩江城镇养老保险?17年3月至今在北京缴纳养老保险。能否把大连和北京养老保险合并,然后参加嫩江城镇养老保险?

保险纠纷 2019-06-24 10: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两个养老保险帐号,是可以合并的。但是分两种:一种是金额的合并,另一种是金额和工作年限的合并(即是工龄)。前者以合并地的工作年限作为工龄的计算依据。后者把两分社保不重复的工龄合并到一起,但是后者只有调工和调干才有资格办理。
      个人如果在一个城市有两个养老保险帐户,合并要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社保账户跨省转接,取决于省际社保机构的合作、协调机制是否已建立。在同一城市内,在不同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应当可以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但是不一定会合并账户。
    如果是同一城市内,在同一时期,参保人有两个养老金账户的,依法只能按其中一个账户计算缴费年限,另一个账户应当注销。参保人注销某个养老金账户后,可以要求社保机构退回个人账户内资金。
  • 关于养老保险的迁移:《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第八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 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
      农民工医保并入职工医保,农村户籍职工的养老金也将和城镇职工一样,按月发放。  个人医疗负担过重将补偿  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本市及外地农民工,都将按照职工医保缴费标准缴费,同时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而此前,农民工群体只有大病医保项目。  同时,北京市将建立个人负担过重职工的医疗费用补偿机制。个人负担超过一定数额后,考虑基金收支、患病职工人数等情况,按一定比例进行补偿,解决大病参保人员负担过重问题。
      农村户籍职工按月领养老金  农村户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金计发办法也将与城镇职工保持统一。  北京市人力社保局职工养老保险处副处长李勇介绍,此前农村户籍职工参加养老保险,其养老金待遇只能在离职或者离京时一次性领取。
    政策调整后,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样,按照缴费水平和时间,按月领取养老待遇,并可以进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城镇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外地农民工,其生育费用也将纳入医疗保险范围。
    同时,外来农民工失业保险待遇也有望与北京市失业保险政策并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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