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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怀孕出血去医院检查,医生没仔细检查好,就盲目说我已经流产了,还做了麻醉,做了清宫手术,一个月后肚子再次疼痛,去另一个医院就医,当天诊断出是右侧宫外孕,已经来不及了,做了切除右侧输卵管的手术,因为前一个医院的疏忽,导致我更严重的结果,现在投诉上一家医院,需要医疗赔偿因为怀孕出血去医院检查,就盲目说我已经流产了,去另一个医院就医,现在投诉上一家医院,需要医疗赔偿

劳动纠纷 2019-07-17 18: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医院医生如果有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申请医疗过错鉴定,鉴定完成后再做进一步打算。
  • 医院医生如果存在违规操作,导致胎儿流产,给孕妇带来了相应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是需要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建议可以先做医疗过错鉴定,保存相关的病历,发票等等证据,可选择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诉至法院。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的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3,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支付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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