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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09年购买一套商品房,由于开发商自身原因一直未交房,也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因此我未提前接房,2019年3月12号开发商才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表,我于是去接房,物业要求补交2013年物业入驻小区后的物管费用才允许交房,已经多次沟通房地产商仍要求要交物业费用,还以可以单方面解约购房合同威胁,因购房合同金额远小于现在房子的价值,请问律师如何解决?也未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2019年3月12号开发商才办理完成竣工验收备案表,请问律师如何解决?

房产纠纷 2019-07-24 07:0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房屋质量问题与物业费是两码事。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解决、赔偿,但物业公司提供了物业服务,就必须缴纳物业费。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还要交物业费吗?   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应尽的义务。只有在物业公司完全没有履行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时,业主才可以拒缴全部物业费。
    所以。也不能因为房子质量问题没入住,就不交交物业费。
  • 现在国家规定购房合同都是房管局出的,房管局统一合同内容,会维护你的权益的,而且合同签完之后还要送到房管局审核,最后审核没问了,房管局会备案的,包括网上备案和纸质合同备案,有什么事情的话还有房管局。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具体的各地会有相关的地方性文件法规对闲置房屋物业费采取一定的减免。地方不同,减免金额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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