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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几年前,农村自家建造房,房子没有产权证,卖方跟买方也不是同村人,签订手写协议,约定房子(不包括土地)卖给买方直到买方去世,去世后房子还是归卖方,请问这样子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期间房子拆迁,请问房屋的拆迁款归谁?房子没有产权证,还是归卖方,请问这样子的协议有效吗?如果期间房子拆迁,请问房屋的拆迁款归谁?

拆迁补偿 2019-08-01 14: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补偿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该部分补偿不得低于征收决定公告之日类似地产的市场价格,具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按评估办法确定。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搬迁费及临时安置费各地视情况确定,一般不得低于市场价(我所在的地方搬迁费为2000元/户、临时安置费为
    2.5元/月/平方米)。
    3、如果你是营业性的房屋,那么还得补偿你的停业损失,具体补偿办法由各省自行制定。
    4、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人民政府还应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予以补助和奖励。
    5、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 首先,要看房屋的性质,如果该房在拆迁还建的时候,你父母、你、你姐姐对面积有影响,该房屋可能系家庭共同财产(具体要看房屋档案材料)。如该房属于家庭共同财产,那么首先应由你父母、你姐姐、你、你奶奶对其分割,分割后属于你奶奶的部分才是遗产,开始继承。
    同时,你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该多分。不详之处请来电咨询。
  • 房屋买卖的定义  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进行买卖.自己的名下的房产必修具备房屋产权所有证.  房屋拆迁补偿是针对房屋产权也就是所有权进行的补偿。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拆迁人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没有自己是合法房屋所有权人的证明文件(一般是房屋所有权证),从法律意义上说也就不是拆迁当事人,自然不能得到补偿。
    我国实行的是不动产登记生效制度,房产过户未经登记,是不发生法律效力的,不能证明你是合法的产权人,补偿款会支付给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那个人,就是卖房子的人,买房子是另外的关系,拆迁补偿只能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就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
    如果不办理过户手续,极有可能会无法拿到拆迁补偿,因为从法律角度说,房产证上的名字的人,才是房产所有者,要是拿到拆迁补偿,也是人家拿。所以应当及时过户。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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