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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交通事故受害者,全身未见明显伤痕,小腿软组织受伤需要消肿住院,消肿住院十来天还不能下床走路,医生说还需住院十天左右,保险公司会赔医药费吗我是交通事故受害者,小腿软组织受伤需要消肿住院,消肿住院十来天还不能下床走路,保险公司会赔医药费吗

保险纠纷 2019-07-29 05:1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以不当得利起诉;
    2、伤者住院3个星期后,院方建议伤者可以出院,你方不同意。对方遂继续住院近4个月给予你方造成的损失和对方强制院方开具出院后休息2个月的给予你造成的损失的证据。
    3、可以;
    4、保险公司不能作为共同原告起诉,但你赔偿的费用在交强险范围内应由保险公司支付。
    5、胜诉后,你垫付的诉讼费应规败诉方出。
  • 打人致轻伤的,打人者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在民事赔偿方面,打人者应该根据双方在纠纷中各自所负的责任来赔偿,主要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如果构成伤残的,受害者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侵权责任法》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1、你们可以根据对方的伤势协商赔偿事宜,关于医药费,可以由你交强险公司在赔偿限额内支付,超出部门由你们按责任比例分担。
    2、你们可以先不支付费用,要求按法院判决的支付,对方也会争取尽快出院。
    3、诉讼费一般由你自行承担,法院的判决将会比较明确,哪些由你承担,哪些由保险公司承担的都会标明。 如还有不明,建议带着相关材料当面详询,可以为当事人作一个详细的案件分析和解决方案,本律师将尽最大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社会保险法》实施后,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的,仍继续适用浙政发
    (2009)50号通知的规定。职工因劳动关系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职工获得侵权赔偿,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相对应项目中应扣除第三人支付的下列五项费用: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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