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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新入职的公司给我办理社保,但是提示此人存在未退工记录,不能再次办理招工登记.但是我联系上家的人事,她说给我退了,想问下什么情况?我应该怎么解决呢?昨天我去上家公司要离职证明,那边也不给,她说离职时间太久了,我自动离职的,给不了离职证明,请问我该怎么办呢?主要我的社保在新公司交不了我应该怎么解决呢?昨天我去上家公司要离职证明,我自动离职的,给不了离职证明

合同纠纷 2019-07-21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社会保险办理需要去社保局办理。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登记手续。
      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 公司在劳动合同要求劳动者不能离职是违法的,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 用人单位除以下两种情况外不得约定违约金: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企业违规收取违约金,劳动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1、社保没有报销的部分由谁承担,法律上没有具体的规定,但我的观点是既然为工伤,就是为单位劳动,是为单位的利益而受的伤,所以这部分费用应当由单位来承担;
    2、如果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单位是需要支付一次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省级部门实施意见;
    3、计算的标准按当地省级部门的实施意见和市级的相关规定;
    4、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就可以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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