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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到手了,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丢了,我也忘了是去提房产证还是去提取公积金弄丢了,我想问一下,提房产证或公积金需要没收购房合同和发票么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丢了,还是去提取公积金弄丢了,提房产证或公积金需要没收购房合同和发票么

房产纠纷 2019-06-20 14: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购房发票丢了怎么办问题: 如果购房发票丢失,首先要登报声明该发票作废,并注明房屋地址、购房者姓名和发票号码等相关要件。其次到房屋开发企业让其出具相关丢失情况说明,并证明购房人确实在该企业购买过商品房,比如拿出发票底联等相关购房证明。
    最后由房产部门对此进行核实。 购房发票丢了会比较麻烦:有的购房人不但办理不了契税证明,而且入住前的房屋维修基金等手续一时也难以办理,所以还是要慎重。
  • 提取公积金需要契税发票。
      
    一、购买商品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以下资料:
      
    1、一年期内的首付款收据(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2、一年期内的经产权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份。
      
    3、申请人提取申请书。
      
    4、申请人身份证(携带原件,用A4纸复印一份)。
      
    5、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中的单位名称、职工姓名,提取金额先不填写,每页都需加盖单位公章。
  • 使用公积金购房有“三项注意”
    其一,公积金不能直接用作购房首付。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首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
    其二,公积金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
    *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达60万。比如:西安特殊情况可达70万、成都、广州等多地区。
    其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
    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 以下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情况: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
    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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