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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XX东商城购买了一组鞋柜,有工作人员上门送货并且安装!但是在两天后我将鞋柜调换位置时,鞋柜的柜板直接掉了,散架了!现我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商家表示是安装问题并非质量问题,并表示已经影响二次销售而拒绝退货,只负责上门维修!投诉XX东得到的结果是一样!但我并不认可!并且我是在7天无理由退换货之内的!请问我可以要求退货么我在XX东商城购买了一组鞋柜,现我联系商家要求退货退款,但我并不认可!请问我可以要求退货么

工商事务 2019-06-29 09:25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如果你事先知道你买的手机只是和你看上的手机外形一样而配置不一样,店家是不构成欺诈的,购买手机的票据如有须知载明退、换、维修可依次主张。另,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以来,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使得消费者拥有网购“后悔权”。不过,消费者在退货时需要注意,并不是所以的商品都可以7天无理由退换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有4类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作为网购消费者,首先要明白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并不是所有的商品都适用的,比如以下4类商品就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
    1、消费者定作的;
    2、鲜活易腐的;
    3、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4、交付的报纸、期刊以及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此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
    1、拆封后易导致商品性质改变、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
    2、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3、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当消费者从网上购买回来的商品打算退换货物时,可以参照以上7类商品,确定是否能按照7天无理由退换货规则处理,如不符合相关条件,那一般是不可以要求卖方退货的,现实中,不少电商卖家除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的不适用7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以外,纷纷将母婴用品、美肤化妆品、食品、墙纸、保健用品等纳入不退货范围,不能退货的商品种类要比法律规定的多出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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