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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妻子的父母都去世了,她父母住的房子是干休所的,以前没有房产证,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她有三个哥哥,户口都迁了出去,现在只有她一个人的户口还在干休所。请问,房产证怎么办理?房产证上可以写她的名字,可以不要她哥哥的名字吗?以前没有房产证,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房产证怎么办理?可以不要她哥哥的名字吗?

房产纠纷 2019-07-13 21: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立遗嘱人的申请,依法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与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
    公民申办遗嘱公证,应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别人代理。如果当事人行动不便,也可以请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到立遗嘱入住所办理。
  • 如果你确定想买此二手房,为防意外,你应这样做:
    1、合同上的名字和房产证上的名字最好一致;(防二东家转手)
    2、现在为了防止夫妻一方偷卖房子,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你签的合同,最好要求对方夫妻一起到场签约。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 房产证上如果需要加上名字,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母亲我国法律规定的情况有三种:房产权赠予;房屋买卖;析产登记。也就是说,只有这三种情况下可以在房产证上增加姓名。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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