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你好!我是梅州的,我在东莞没有单位上班,可以买到养老保险吗?

保险纠纷 2019-06-20 18:4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下岗工人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特别是以后的养老保障,社会保险保障低,活的时间长才能得到收益。商业养老保险的好处在于每年都有返还,不需要等待太长时间,因此为了保障以后的生活,建议购买商业养老保险。  下岗工人不同与其他人群,由于经济来源没保障因此购买养老保险应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一、对于最重要的保险责任,即养老金给付,给付年限要尽量拉长。特别是下岗工人以后的生活保障不够稳定,这点尤为重要。  
    二、现金流的分配要合理。养老保险的收益主要在于其长期投资带来的复利效应。如果过早地大量领取保险金,会导致真到养老所需的时候账户积累反而会显出不足。
    三、缴费灵活。在投保前应当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财务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期。  
    四、保费豁免。对于下岗工人这类经济保障不足的人群,保费豁免功能是非常重要的。有了这个功能,可以确保自己无论发生什么情况都能正常领到养老金。  
    五、保证资金的购买力。在选择产品养老保险时,如果经济不是特别紧张的话最好选择有分红的产品,可以确保一个长期、稳定的给付,并且通过分红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年轻时攒下的养老金还具备当年的购买力。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只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保障,要想实现高品质养老的愿望,就需社保、个人储蓄和养老年金保险按一定的比例有效组合,才能过上乐而无忧的晚年生活。
  • 养老保险是属于五险一金中的一险,如果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劳动的,用人单位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权利,发生争议的,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第二十六条规定:缴费单位逾期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中最重要的一个,如果没有及时购买养老保险,员工退休后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基本生活保障。那么,单位如果不给买养老保险的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用人单位如果无故不缴纳的,就是属于违法的,如果单位有这种情形的,建议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   此外,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有纠纷的,劳动者还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具体的法条依据是:   
    1.《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2.《劳动法》第一百条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3.《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四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