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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和现在老公是两地方的,我之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协议书都丢了,现在想要办理结婚证怎么办呢?急我和现在老公是两地方的,我之前的结婚证和离婚证协议书都丢了,现在想要办理结婚证怎么办呢?

离婚 2019-06-21 10:4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不一定要办理离婚证。判决书也有同样的效力。
    离婚有两种途径: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
    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颁发离婚证
    诉讼离婚,人民法院根据男女双方在判决(调解)中达成的离婚协议制作判决(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既具有法律效果,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因此,当事人是不需要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 一、离婚证丢了能补办吗  能补办,这是关于离婚证补办问题中,大家最关心的一个问题。离婚证是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离婚后在办理个人贷款、房产等手续时都有所用,请妥善保管。如果离婚证丢失,是可以补领的。  
    二、离婚证补办去哪里办  离婚证补办要到原来办理离婚的民政部门办。因为当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是有备案的。  
    三、离婚证补办要带什么材料  
    1、内地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证登记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通行证或者回乡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者旅行证件;  
    (2)本人身份证。  
    (3)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5、出国人员、华侨的离婚证补办应当提交:  
    (1)本人的有效护照。  
    (2)本人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的签字声明。  
    6、当事人离婚证补办需要各提交二张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备注: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正反两面。

  • 1、《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2、当事人因《离婚证》丢失而需补领的,应持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2寸近期免冠照片,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情况属实的,为当事人补发《离婚证》。如申请补领婚姻证件的当事人已办理过婚姻登记,但无档可查的,须提供两个证明人的书面材料和证明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其他有关的证明、证件,婚姻登记机关方可办理。
    3、具体办理程序如下:出具证件→填写《申请补发婚姻证件声明书》→查档→审查、补发《离婚证》
  • 当事人离婚证丢失,可以凭身份证和户口本,照片,到当初办理离婚证的民政部门申请查档补办当事人的离婚证,民政部门受理申请在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给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和再婚配偶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领取结婚证,当事人无法出示离婚证,可以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在婚姻登记机关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再婚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三、关于身份证、户口簿查验问题  当事人所持户口簿与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告知当事人先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履行相关项目变更和必要的证簿换领手续后再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户口簿“婚姻状况”内容不一致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婚姻状况的审查主要依据其本人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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