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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租了五年的房子合同,用了不到六个月,现在房租不租了,可以退房租和押金吗?房东的房子还要复原吗我租了五年的房子合同,现在房租不租了,可以退房租和押金吗?房东的房子还要复原吗

合同纠纷 2019-08-07 13: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怎样预防租房过程中不退押金的问题
    1、租房过程中,在与房东或中介签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讲房屋的设备以及情况写清楚。如本身就有损坏的设备一定要在合同中注明。水电燃气这些是自然性消耗的设备,如果损坏是不在抵押范围的。
    洗衣机和电视机冰箱之类电器设备要注明品牌型号和购买日期生产日期,即使无法做到也要留意写明,以后及时坏了也属于自然损坏。
    2、当交完房租一定要开具交纳房租的收据,好有盖章或指纹,尽量避免手写的收据和签名。
    如果是通过中介公司租房一定要盖公司章。以免发生纠纷时收据没有法律效力。另外就是付款方式好是汇款,这样有交易记录的,作为证据也很有说服力,切记付现金。
    3、租房过程中一定要将重要文件拍照留底。
    由于合同、收据这些都是纸质的文件,建议大家签好后拍照留底,防止文件丢失后自己的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4、如果是通过中介租房,一定要选择大型可靠的中介公司。现在有很多不法的黑中介,一定要多加注意。

  • 1、房子在租期内房东把房子卖了,不应影响你继续租用。根据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原合同对新房主继续有效。你可要求新房东继续履行合同。
    2、《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3、如果新房东想收回房屋,你可以要求原房东退还未到期租金以及寻找新房源以及搬家所造成的损失。否则你可拒绝搬离。
  • 房屋租赁时,是否需要支付押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法律不干涉。  如果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应当按约定支付。如果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支付押金的,承租人有权拒绝支付押金。租房的押金作用
    1、向房东租赁房子,和房东自己是租赁合同关系,遇见的情况在《合同法》上有明确规定 。
    2、根据《合同法》第217条,应该按照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如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对地板要怎么保护,那么,由于木地板被桌子划伤是正常现象,按照第218条规定,不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煤气灶上的油印,排烟罩上的油滴,木质门上贴画留下的不干胶印,都是可以通过搞清洁去除的,在离开前把这些东西搞干净就可以了,根本不需要赔偿。
    3、押金是在担保法里面规定的,如果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房东就不能扣押金。
    4、如果和房东有纠纷不能解决,建议找所在辖区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他们是专门负责出租屋管理的,可以找他们调解。
    5.押金另外作用,如,没有缴纳适用住房期间约定需要缴纳的水电费,物业费,电话费等费用,房东可以从押金扣除以上费用,从而减少自己损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第二百一十八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 租赁合同未到期房东反悔不出租的话是构成违约的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主张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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