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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公司因为工程需要贷款,使用我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向银行用土地抵押贷款。请问,如果公司破产,会不会因此查封我开公司以前的资产。谢谢我公司因为工程需要贷款,使用我的身份信息注册公司向银行用土地抵押贷款。如果公司破产

破产清算 2019-07-10 16: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连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可以设定抵押权。设定房地产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依法拍卖该房地产后,应当从拍卖所得的价款中缴纳相当于应缴纳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款额后,抵押权人方可优先受偿。
    所以,有权处分该房地产的部门可以设立抵押权。银行需要注意的就是房地产的所有人是否有处分权;特别注意该房地产是否属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只要不构成抵押无效,都可以实现抵押权
  • 您好!您所说的土地应是指建设用地使用权或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照我国法律,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 具体情况具体,例如,注册公司之后股权转让的方式有哪些?
    1、内部转股:出资股东之间依法相互转让其出资额,属于股东之间的内部行为,可依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及出资证明书等即可发生法律效力。
    一旦股东之间发生权益之争,可以以此作为准据。
    2、向第三人转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出资时,属于对公司外部的转让行为,除依上述规定变更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以及相关文件外,还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变更登记。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有哪些?

    注册公司所需的注册资料:


    (1)个人资料(身份证、法人户口本复印件或户籍证明、居住地址、电话号码)


    (2)注册资金


    (3)拟订注册公司名称若干


    (4)公司经营范围


    (5)租房房产证、租赁合同


    (6)公司住所


    (7)股东名册及股东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8)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9)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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